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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楼装修改造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18
项目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楼装修改造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XHTC-FW-2011-018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县湖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unan西路22号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楼的装修改造项目全部建设(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内容,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期限:合同约定日期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为 5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 年 3 月 18 日至2011 年 3 月 24 日每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4 月 8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1 年 4 月 8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szy@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 孙兆誉(分机208)、朱学博(分机210)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
批复文号
 
湖南
内容字数:2451
点击数: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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