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在贯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 在贯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 2006 年 7 月 19 日)
同志们: 建设部第 149 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并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召开研讨会主要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机构的同志,就部令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研讨,并研究部署贯彻部令的有关工作。部法规司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一会儿金彪副司长将要对贯彻执行好部令做重要讲话。 下面,我着重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以及下一步贯彻执行部令,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谈两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 各级工程造价资质管理机构要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部令的精神实质,提高对部令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是,部令是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具体措施。部令按照许可法确立的 “依法、公正、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标准,许可程序以及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建立了若干制度并作了有关规定。将促使行政机关树立现代的行政管理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权的正确行使。 二是,根据 2000 年国务院对全国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进行脱钩改制的部署,我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脱钩改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和民营化过渡,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推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化需要一定的法规来保证。国务院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要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模式,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体制。但是,如何操作,需要更加明确,更加细化。部令对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有关内容做了规定。以保证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又有利于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 三是,颁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是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加强监管,维护建设各方利益的重要措施。随着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致使委托方或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受到侵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与此同时,还存在政府监管相对滞后的问题,对如何监管没有明确认识,监管体系基本上没有建立。这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甚至影响到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颁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对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内容加以明确,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加以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二、关于贯彻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意见 1 .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实质和主要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准人标准、资质许可程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各有关方的法律责任,并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其内容丰富,且许多条款之间是互相联系的,需要系统地、全面地理。因此认真学习、正确把握其实质和内容是贯彻、落实好的前提。 2 .要严格执行部令、扎扎实实做好落实工作 下一步,建设部对部令中涉及的有关尚需细化的内容进行统一规定,例如:甲级资质变更的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规定和企业执业章的式样等规定。加强对各地、各部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各地要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职责,转变管理思路,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工程造价咨询监管机制;要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引导、监督和管理作用。 3 .妥善做好新部令实施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换证工作 在这次会议上充分听取意见后,我部拟于今年 8 月底部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换证工作,各地要在我部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本地的实际,做好乙级资质的就位和换证工作。鉴于换发证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依据许可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要深入细致地研究可能带来的问题,妥善做好资质管理的平稳过渡工作。 4 .加强行政许可后的监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后,取消了资质年检事项,各级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要把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监管工作作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同时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落实部令有关监管规定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 最后,希望各地把在贯彻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告之我司。以便我们共同努力把部令贯彻好、落实好,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做出贡献 ! 谢谢! |
直辖市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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