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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1号立交、2号立交、11号桥改造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0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平西关环岛位于昌平镇西侧,上跨G6京藏高速(原八达岭高速),是国道110、G6京藏高速和G7京新高速(原京包高速)的交通组织节点,也是北京通往十三陵和昌平镇的必经之路。本次改造工程包括西关环岛1号立交、2号立交、11号桥。 1号、2号立交桥,现况上部结构为2孔C35钢筋混凝土实体板,桥宽17.75米,桥梁面积分别为945平米和1144平米。下部结构为柱式墩,重力式U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本次改造内容:整体拆除旧梁,更换上部结构为正交异性钢箱梁,桥面铺装采用双层环氧沥青,下部结构封闭裂缝和局部加强措施。 11号桥,现况上部结构为1跨钢筋混凝土宽腹T梁,下部结构为浆砌块石桥台,桥长11.5米,桥宽13米,桥下净空2.0m。本次改造内容拆除旧桥,上部结构采用正交异性钢结构工字梁,桥面铺装采用双层环氧沥青,下部结构采用钢筋砼桥台。 监理服务范围为本改造工程全部内容(包括钢箱梁监造)。 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监理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办1个。 计划施工工期为 6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为 7个月,监理服务期24月(包括缺陷责任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钢箱梁或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 30日至2010年 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3.2投标单位于2010年10月12日(办公时间9时~ 16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 10 月 13 日9:00时,集中地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 10 月 13 日10: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二层东会议室。 4.2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1 月 1 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见报价邀请书。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宣鹏 电 话:69742715-207 传 真:69742715-2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9室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日期:2010年 9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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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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