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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通香路、徐尹路一期等两项交通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通香京发改【2008】820号和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许)【2008】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合同段(通香路):本次道路交通工程设计起点为 K8+810,终点为K14+629.36,全长5.819公里。道路设计等级K8+810-K10+531.13为城市主干道;K10+531.13- K14+629.36为一级公路。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及其他安全设施。 第2#合同段(徐尹路一期):本道路交通工程起点温榆河西侧与朝阳区皮村内道路相接,终点六环路东侧,全长6.5公里。道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及其他安全设施。 施工标划分为2个标段:第1#合同段(通香路)和第2#合同段(徐尹路一期) 预计施工工期:第1#合同段为2个月,第2#合同段为2个月。 招标范围:交通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各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超过20公里一级(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以现场报名以及传真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投标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4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306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传真报名需要投标单位在上述时间内将以上现场报名资料同时再以传真方式报名(传真报名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传真报名后电话确认传真报名是否有效)。只有完成有效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的投标单位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 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9月28日9:3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二层西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0月20日 10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 分至 10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4号306房间 邮政编码:101100 联 系 人:郑春影 电 话:(010)60526089 传 真:(010)60526089 传真报名: 地址: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10)87502225-8205 传真:(010)87502397 、(010)87503928 联系人:靳富山 监督电话:(010)6301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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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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