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煜副厅长在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会上的讲话
| 周宏煜副厅长在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暨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会上的讲话 (二○○四年四月八日) 同志们: 全省工程造价管理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会议经过紧张的筹备,今天在抚顺市召开了。这次会议安排一天,尽管时间很短,但会议内容丰富、重要,而且意义深远。这次会议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次会议,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工程造价工作的领导同志,各市工程造价专管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管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上向学同志总结了2003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程造价管理任务,下午国杰同志将对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辽宁省实施细则进行宣传讲解,会上还将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演示。我们这次会议受到了建设部的重视。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同志,造价处长杨丽坤同志在百忙之中专程从北京赶来,莅临会议。刚才陈重司长做了重要讲话,亲自指导辽宁工作。这是对辽宁的厚爱也是辽宁的偏得,充分说明了建设部对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说明了建设部对工程造价改革即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高度重视。我提议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陈司长、杨处长到会对辽宁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感到这次会议尽管时间短,但是份量重。这次会议既是总结2003年全省工程造价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任务的工作会,也是我省执行国家计价规范的宣传贯彻大会和全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动员大会。今天的日子是全省工程造价系统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它标志着实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预结算制度的结束,是个告别日;标志着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行的、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的、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初步建立并开始运行,是个迎新日,辞旧迎新,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工程造价改革,这个日子确实值得纪念。我认为这次会议必将对我省工程造价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 1.充分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大意义 改革工程造价管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工程造价管理有较直接关系的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建筑法、价格法等,这些法的颁布实施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工程造价管理上要与国际多数国家通行作法相一致的客观实际,强烈地冲击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对建设工程指令性定价的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定额,费用标准以及各项政策规定都是不能调整的,工程造价可竞争的空间基本没有,在这种计价方式管理下,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标人对某一工程项目投标,那个投标人的标价更接近于标底价而中标,从某种意义上讲,起决定因素是投标人的工程造价师的计算水平而不是投标人实力,谈不上竞争。因为量是同一本施工图设计文件,价是同一本定额包括各种间接费费率,各种规费和利润、税金。谁熟悉图纸、熟悉定额,不丢项漏项、不高套、低套定额,谁报出的价就接近和等于标底价,几乎不存在企业实力间的相互竞争,这种招标、投标,实际上失去了竞争的真实意义。招标投标法规定按企业定额报价,合理低价中标,这一规定引发了两个问题,一是投标人投标依据是同一施工图设计文件,但定额的选定不是同一本定额,而是企业自身的定额,竞标不再是投标人工程造价师之间的计算水平问题,而是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和实力;二是定额失去了强制性的法律地位,必须改变计价管理方式。另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有大量的国际投资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国际上多数国家的习惯作法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所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市场经济规则,依法管理工程造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客观必然。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定额费用的静态管理阶段,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时期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由静态管理向动态造价管理的过渡阶段和市场经济时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政府宏观控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动态管理阶段。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它的客观必然性,回顾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历程,用历史的、现实的和发展的眼光来看,我们应当充分肯定实行了50多年的定额费用管理对我国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起的积极作用,也应当充分肯定“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管理方式为我们今天即将实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所起的推动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今天,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客观条件下应运而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它有利于发挥企业的自主报价能力,实现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它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避免盲目压价,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公开性,极大地避免了暗箱操作,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投标人提出的更高的要求,除了响应招标人对工程的要求还必须按照企业自身的情况和市场的合理判断,通过分析本企业的成本和预期利润,精心选择施工方案,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同时,对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具有懂技术、懂经济、懂管理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在竞争中取胜;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有利于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使政府部门真正履行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思路,由过去的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转变为制定适应市场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行政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的依法监管,有效地强化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行业壁垒下降,建筑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外企业以及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地进入国内市场,我们的企业走出国门参与竞争和经营投资的项目也在增加,工程量清单计价正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为适应这种开放的形势,而实行的一种与国际习惯做法接轨的计价方式。 2.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条件已经成熟 目前我省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条件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我国在2000年开始,东南沿海对外开放较早的省份和地区如广东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guangdong顺德、深圳、浙江、宁波等地就先后开始了试点工作,建设部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稍后天津、吉林等城市包括我省的营口市、大连市也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改革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2002年建设部把清单计价改革作为当年标准定额工作的重要工作,于当年的2月末,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专家研究编制《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将办法改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列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于2003年2月17日以建设部119号公告发布,于当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我省为了贯彻计价规范,于2003年4月成立了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领导小组,拟定了《辽宁省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方案》并报建设部同意之后,又制定下发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方案》,去年5月、6月、8月先后召开了三次座谈会,请国家规范的参编专家,详细讲解了国家规范的指导思想、特点和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文,请有关高校的教授、施工企业专家等提出对我省实施清单计价的意见,经8个月的紧张工作,去年底完成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并以辽建发[2003]81号文件颁布实施。同时编制了辽宁省建设工程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参考价目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消耗量参考价目表;调整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服务功能;开发了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相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下发了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和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了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专业培训工作。我认为,目前在我省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改革条件已经具备,所以说这次会议是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宣贯会,也是在全省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改革的动员会,就是这个道理。条件已经成熟,下一步就是如何脚踏实地的实施这项改革,把工程造价改革积极稳妥的推向前进。 3.宣传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当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方式,对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来讲,也都比较陌生,对为什么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知之甚少。为此对实施清单计价规范的宣贯是当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定要搞好宣传,使与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特别是从事工程建设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都要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以及实施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省造价总站已经通过辽宁二套、四套电视节目做了两期宣传,这很好,但据了解收视率不是很高,希望还要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各市也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要造成较强的舆论氛围。 二是要做好清单的贯彻工作。宣传不但是为了让我省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人员知道了解实施工程量清单改革这件事,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让我省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人员都会做,要了解,要懂得,要会做,就要搞好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业务量很大,一定要组织好,同时必须保证培训质量。通过培训,不但要学会学懂弄通,而且要真正学会做才行。另外,培训要付出成本,必然涉及到培训收费,收费不要违反政策,在培训的组织上,在时间安排上一定要衔接好,目前已经进入了施工季节,建筑市场的各方责任主体开始忙起来,所以,在充分发挥大连培训基地能力的同时,也要灵活地采用一些相对集中培训的方法,既方便广大培训对象,又能节省大量的旅费宿费的开支。 三是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和招投标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清单计价的实施工作,要作为建设行业改革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实人员,统一部署。要掌握情况,注意出现问题,积累经验;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使这项改革顺利进行。同时,也要求大家,要突破过去对工程造价管理惯性思维,转换思想,彻底根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工程造价的套路,以全新的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来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好工程造价。 4.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要求 这次会议结束后,有条件的市可以马上实施,7月1日以后全省要全面实施。营口市作为试点的城市7月1日开始也要按省细则的要求执行全省统一办法,大连市由于去年10月1日刚刚实施了本市的试点办法,考虑到试点工作要有一个完整的周期,可以推迟到今年末,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全省统一办法。 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适用于招投标的工程和国家投资的工程,这就要求招标管理部门一定要把好关,要严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按省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评标、定标。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制,不报告的不得发布招标公告,不得进行招投标活动,以此为手段,达到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推动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实施。 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我们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尽管我们为实施这项改革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感到推行这项改革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预想不到的问题和情况,我们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借助培训时学员、讲师的教学过程,注意发现清单计价配套政策中存在的疏漏,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不断完善与国家计价规范配套的业务和政策体系,以便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顺利推行。 要注意新旧计价方式的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实施,不会完全取代定额计价,还有一部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以外的工程仍然实施定额计价的方式,需要对原来的定额计价方式,提出一个可行办法,使不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在予结算过程中,有章可循,指导这一部分工程正确地计价。 为了顺利实施清单计价,还要做好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管工作,一是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即107号部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专管机构要认真查处业主、承包商、造价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计价行为,使其在工程招标和工程计价活动中,严格执行计价规范和我省的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公布前一年度各类施工企业或各类别工程的社会平均成本。对本地区各类企业或各类工程前一年度实际社会平均成本进行统计和发布工作很重要,对一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各投标人标价的高低,哪一个标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就有一个科学地判断依据。这样做有利于规范投标人报价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也有利于规范计价行为,防止发标人盲目压低标价,侵害投标人的利益。三是要及时向社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提供各类价格信息,发挥价格指导和比较作用。总之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懈的努力,不断推动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改革顺利健康发展。促进统一开放、运行有序、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的形成。 二、关于今年工程造价管理突出要抓好的两项工作 一是要继续抓好工程保证担保的试点工作 建设部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工程建设中引入风险机制,推行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省政府十分重视全省的工程建设工作,辽政办[2004]14号文件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积极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一是建立建设项目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和申请施工许可时,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出具有担保资格的单位或金融机构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函。二是继续推行建筑企业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制度,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实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三是鼓励建设单位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队和建筑商履约责任险。省政府的文件为我们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提供了依据。把风险机制引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国际多数国家通行作法,在西方各国,对于公共工程都有保证保险的强制规定,保证保险已成一种惯例,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支付保证和维修保证,我们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客观必然,也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用经济手段,从治本上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所以一定要下大气力抓好。这项工作抓好了,可以有效地制约业主资金不落实,或资金严重缺口又没有补偿缺口资金渠道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或扩大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行为;可以有效地制约承包商不按合理履约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行为和不支付分包商工程款和人工工资行为;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这项制度是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性措施。但目前我们对这项工作研究的不够,推行的力度也不够,今年要在如何建立和推行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上进行系统的研究,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拿出一套办法来。同时今年要在总结大连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把建设工程担保试点扩大到沈阳市和大连市,希望这两个城市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地将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开展起来。省工程造价总站要加强指导,注意总结经验同时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最终在全省全面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强调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已经多年,但收效甚微,当然影响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合同管理体制不顺,管起来难度很大,我非常理解。近两年我们一直在理顺体制,到目前为止全省14个少辖市,13年城市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应该算理顺了吧!从现在开始如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真正成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执行的也不好,相当多的合同实际上失去了法律属性。任意修改合同,无故撕毁合同,甚至行政干预合同的实施等并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合同法执行的不好,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通过合同得到保障,所以大家对合同也不那么重视。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情况就大不一样,市场经济有许多特点,我感到有两点特别突出,一是依法管理经济即法制经济;二是市场主体要有信用,即信用经济,经济活动当事人如果违背合同,失去信用,则被做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成为污点商人,被公布于世,那么后果,轻则会失去很多合作伙伴,重则无法继续经营,甚至导致企业关闭。我国入世已经两年多了,如果不加强合同管理,不充分认识合同的法律属性,不会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与合同当事人,特别是外商的经济活动,无论是总承包工程,分包工程还是提供劳务都将吃大亏。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迫在眉睫。 今年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要注意总结、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依法查处阴阳合同,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合同作为约束当事人市场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作用,真正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好。 同志们,这次会议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和宣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会议合在一起召开,一是为了减少会议,提高效率;二是旨在突出重点。今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贯彻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抓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请大家回去以后,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共同努力为推进全省工程造价改革,开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新局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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