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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延庆县乡村公路改建工程已列入北京市延庆县政府2010年工程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庆县乡村公路改建工程包括大庄科乡和永宁镇2个乡镇共计4条道路、2座桥梁、2座涵洞,总里程约为2.033公里,道路等级四级路。 计划施工工期1个月(2010年11月5日-2010年12月5日)。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10公里(含)以上三级(含)公路以上工程施工和2座(含)以上桥梁的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72号夏都宾馆205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单位)、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施工标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0 年 9月17日 9:30 时,集中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0号延庆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0 年9月17日 14:00 时,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0号延庆公路分局五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第二信封)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月12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00 分至 8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兴花园饭店三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01号,定慧桥向东2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72号夏都宾馆205房间 邮政编码:102100 联 系 人:张福星 电 话: 13701319331 传 真:(010)-69143584 备 注: 报名单位提前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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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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