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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天竺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取得了北京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预审,已具备了土地一级开发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民宅拆除第二十五标段进行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顺义区天竺镇天竺村,宅基地户数约为50宗,宅基地总面积约为18314平方米。 二、四至范围:东至天竺东街,南至中街大纬六胡同,西至天竺中街,北至中街大纬四胡同。实际范围以现场勘验为准。 三、拆除工程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受聘于投标人且已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证书的员工 2 名; (6)该标段需投标单位缴纳150万元保证金; (7)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 四、拆除公司须提交的材料: (1)拆除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受聘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人: 招标人: 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六、报名起止时间及投标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 8月25日, 从发布信息之日起每天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联系人:刘伏虎 电 话:80462337 报名地点:顺义区天竺镇府右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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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10】676、681、685、6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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