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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门头沟区109国道(三家店~南宫)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09] 18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 109国道(或“G109线”)是北京11条放射性国道之一,起点为北京,终点至西藏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xizang拉萨,本次道路改造西起三家店,东至南宫,道路全长1.6公里(道路养护桩号为K22+800至K24+437.84)。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改造,道路红线宽35米。同步实施交通、雨水等综合市政管线工程。 计划施工工期约1.5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约25.5个月。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及其附属工程、交通工程。 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监理合同段,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进行现场报名。 3.2请于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0年8月26日9:00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一层大厅;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0年8月26日11: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2 楼会议室。 4.2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见报价邀请书。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 编:102300 联系人:李建华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 邮 编:100076 联系人:刘晓玲 电 话: (010)60293743 传 真: (010)6029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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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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