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行规〔2018〕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精神,促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技术标准和组织管理机构,提升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保障装配式建筑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6日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办法
四川点击数:211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