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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北京市门头沟区109国道K63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07-08
项目单位: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beijing 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109国道K6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0年工程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
国道109(京拉路)北京段全长119.15公里,军庄(K29+000)至大垭口(K119+150)为二级公路,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为提高道路行车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位于109国道K63+000~K63+370.852处。施工内容为路面、路基及弯道改造等。
计划施工工期约25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门头沟区109国道K63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超过20公里二级(含)以上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报名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
请于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购买招标文件。
4. 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7月19日 9:00 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一层大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7月19日15:00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2 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8月4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见报价邀请函。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 编:102300
联系人:艾树波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
邮 编:100076
联系人:陈小宇
电 话: (010)60293743
传 真: (010)60293743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批复文号
 
北京
内容字数:2717
点击数: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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