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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地区环境整治土方及附属物清运工程 建设规模:约73万m3土方及附属物 建设地点: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地区 招标范围:土方及附属物清运工程及其相关手续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来源: 自筹资金、已到位 计划工期: 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4 月 10 日; 二、招标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联 系 人:高芳 电 话:88381919 传 真:88380009 邮 编:100044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报名时间: 2009 年 12 月18日至 12月 24 日(9:00至16:00);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 1500 万元以上; (2) 建设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或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该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3年以上从事地基与基础施工技术管理或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七、携带资料 1、持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北京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核发并年检过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持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不一致或未注明注册单位时应提供其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现场踏勘时间: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http://www.bjztb.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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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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