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委托,对其规划院业务楼21层改造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工期 项目名称:规划院业务楼21层改造工程;工期:100天。 二、项目编号:QYZB--090512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规划院业务楼21层改造 1项 四、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或营业执照年检未检过期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应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投标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建筑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09年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 – 11:30;下午13:30 –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商务中心A座7A)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09 年12月16日下午16:30前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开始时间:2009年12月3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商务中心A座7A第一开标室) 七、有关本招标投标项目的其他内容: 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6000元整(限支票、现金)。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不用密封)。 八、勘察现场时间、地点: 踏勘时间2009年12月 21 日 10 时(北京时间);踏勘要求:各投标人在2009年 12月 18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将参加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含2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书面/传真形式报至招标代理机构。 现场踏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踏勘现场。 地点: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招标人: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项目负责人:刘 菲 传 真:010-88893817 电 话:010-88863250/51/52--806 邮 编:100097 青宇(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1日
|
|
| 批复文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