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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圆明园2009年环卫设施工程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以 海政发[2009]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项目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圆明园遗址公园内,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其投资总额大约为: 人民币:530万元,本次招标的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包括的所有建筑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② 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两年(2007年11月-2009年11月)具有环卫工程施工业绩; ③ 须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已经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环卫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且受聘于申请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工程的全部承包范围提出资格申请。
4.资格预审的方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不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2009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1101。
6.报名携带资料 6.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2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3施工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6.4 项目经理执业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6.5 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申请人完成报名手续后请于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6:00前往报名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3 外地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含邮费),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2日内寄出。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三家网站公开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均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地 址: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2865597 传 真:010-62865611 邮 箱:ymyghk@163.com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 大厦A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人:尹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51502178-87/88 传 真:010-51502133 邮 箱:patarn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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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海政发[2009]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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