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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大安山等四乡镇)2008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京发改【2009】22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房山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林业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房山区大安山、史家营、南窖等3个乡及燕山地区共22个矿点;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废弃矿山2167亩,全部为一般治理区。 2.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房山区(大安山等四乡镇)2008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初级及以上);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申请人;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投标申请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申请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09年12月02日—2009年12月08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针对第3项3.4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三层301室报名。 5.资审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林业局 邮 编:1024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847 联 系 人:于晓宇、吕晓拓、任丽娜 日 期:200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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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9】2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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