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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圆明园正觉寺复建工程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和北京市文物局 以 海政发[2009]10号和京文物[2004]93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项目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建筑面积约为:2659平方米,其投资总额大约为: 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正觉寺本体复建及配套工程,计划工期为:269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地位的公司; ② 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 ③ 须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项目经理的资格,具有类似的项目施工经验且受聘于投标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工程的全部承包范围提出资格申请。
4.资格预审的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择优选取排名前7的资格申请认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09年7月9日至2009年7月13日上午9:00至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1101。
6.报名携带资料 6.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2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3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6.4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项目经理的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6.5 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申请人完成报名手续后请于200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6:00前往报名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7.3 外地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含邮费),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2日内寄出。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北京市文物局网站》(www.bjww.gov.cn)四家网站公开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均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地 址: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2865597 传 真:010-62865611 邮 箱:ymyghk@163.com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人:张先生 梁小姐 联系电话:010-51502178-88 传 真:010-51502133 邮 箱:patarn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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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文物[2004]936\海政发[2009]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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