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配套工程(第三标段:治安管理总队图像信息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配套工程(第三标段:治安管理总队图像信息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招标编号:BJJQ-2009-111-03三、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四、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招标内容:设备、系统集成、配套工程等(总承包商)。 六、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七、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八、发售招标文件相关信息招标文件于2009年6月13日至2009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到下午4点,法定节假日休息)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大厦西侧)九、接受投标时间地点 2009年7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当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6号瑞赛大厦4层会议室(国贸桥东南100米)接受投标,逾期送达或不符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7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6号瑞赛大厦4层会议室十二、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正本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号金之桥大厦四层415室(国贸大厦西侧)邮 编:100020联 系 人:张洁 电 话:0086-10-65915024/65910924/65915614/65913057-818传 真:0086-10-65951037凡预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资格证明文件须包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最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ISO9001认证证书等。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2日 |
|
|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126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