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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现对窦店消防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择优拟选三家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总投资:2887万元。主要建设消防车库、器材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阅览室、消防宣传教育室、备勤宿舍及附属用房、消防训练塔等。 2、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 (5) 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及网上报名、电话报名、传真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资格审查的文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ISO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身份识别卡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有利于证明报名企业实力的证明文件; (9)有消防设施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招标人将优先考虑。 注:以上九项所要求的提供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各提供三份。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各投标人报名时,对各报名投标人的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招标人在投标报名日期截止后三日内对报名单位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并电话通知各报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日期截止后三日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投标人,为不是最优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资格审查过程,具有保密权,不向各投标报名人进行解释。 4、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下午13:00-至2009年5月25日 下午13:00结束报名。(法定休息日除 外)每日报名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6:00 5、 报名地点: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号楼401室 6、报名联系人:孙海潮 联系电话: 89369650 传真:8936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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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 [2008]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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