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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7-2008年度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9]43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京市2007-2008年度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 1.2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2007-2008年度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3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 1.4 招标人:北京市水源保护林试验工作站 1.5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总规模19000亩,其中房山区2000亩、密云县3000亩、门头沟区5000亩、昌平区2000亩、怀柔区3000亩、平谷区2000亩、延庆县2000亩。 1.6 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密云、门头沟、昌平、怀柔、平谷、延庆7个区县26个乡镇。 1.7 资金来源:市级政府投资 1.8 工期要求: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计划总工期62日历天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 2.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过去三年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0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发售: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RMB¥300元整),售后不退(发售地点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4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10-62361939 传真:010-62361939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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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9]4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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