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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房山区窦店镇污水处理总厂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处理能力3000吨/天,工程占地面积0.0679公顷,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19.4公里,再生水回用管网总长度14.2公里。 2.1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的设备安装 2.2 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田家园村西 2.3立项文号为:京发改[2008]307号 2.4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本招标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历和业绩。 4、潜在投标人可于2009年05月04日9时00分至 2009 年05月08日16时00分(不含节假日),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4室处报名。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直接发售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7、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房山区窦店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电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847 联 系 人:李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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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3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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