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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109国道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2009年计划工程项目,北京市路政局已批准建设。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现为该项目发布施工招标公告,诚邀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09国道预防性养护工程路段为(K28+500-K35+000)段、(K57+000-K60+000)段、(K98+000-K107+000)段、(K117+000-K119+230)段,道路全长20.73公里,公路等级为山岭重丘三级公路。本工程在路面局部病害处理完毕后,全断面统一摊铺ES-3型稀浆封层。 本次工程施工标划为两个施工标段,第一施工标为:(K28+500-K35+000)段、(K57+000-K60+000);第二施工标为:(K98+000-K107+000)段、(K117+000-K119+230)段,预计施工工期为3个月。 施工监理标划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为4个月。 二、资格要求 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有改性稀浆封层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拟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信誉良好。 三、报名条件 施工单位: 1、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微表处或改性稀浆封层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单独完成微表处、改性稀浆封层单项或两项合计施工累计50公里及以上,且附施工合同、工程交(竣)工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监理单位: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点进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自2009年4月24日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公告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4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休息),2009年5月5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发售招标文件。参加报名单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专用本每标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过时不售。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系人:邵莎莎、李建华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62 邮 编:1023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758
门头沟公路分局 200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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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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