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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09年交通标线工程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2009年计划工程项目,北京市路政局已批准建设。北京市路政局作为委托人授权门头沟公路分局行使建设管理职能,现发布该项目的施工标招标公告,诚邀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包括108国道、109国道、石担路等国、市道,主要内容为交通标线工程。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预计施工工期为1个月。 二、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信誉良好。 三、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告自2009年4月24日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公告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4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休息),2009年5月5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发售招标文件。参加报名单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专用本每标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过时不售。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系人:邵莎莎、李建华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62 邮 编:1023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758
门头沟公路分局 200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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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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