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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名称:北京市平谷区第九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2、 工程建设地点:平谷区东高村镇东高村南; 3、 工程建设规模:10911.5平方米; 4、 招标内容: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5、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应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承包资质; 3)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房屋建筑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 工程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6、 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2009年4月24日至2009年4月 30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刷卡报名)或北京市平谷区信息大厦三层(报名时带着投标IC卡) 7、 预审文件领取起止时间及地点: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8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信息大厦三层 8、 项目联系人:乔红霞 9、 联系方式:010-89997276 备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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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平发改发[2009]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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