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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沙路(昌平区界-大汤山桥)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列入北京市路政局2009年度建设计划,并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复设计方案(市规函[2007]959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建议书(京发改[2009]204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限制预审后投标人数量,拟选3家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号: 京发改[2009]204号 2.2 建设地点:昌平东部地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招标规模:本项目顺沙路(昌平区界-大汤山桥)道路改建工程东起昌平区界,向西经牤牛河、大西路、秦北路、秦屯河、沙河沟、肖村河(葫芦河)、立汤路、汤尚路及秦尚路,终点至大汤山桥(大汤山排水沟)。道路在与牤牛河、秦屯河、沙沟河、肖村河(葫芦河)、大汤山排水沟相交处分别设置跨河桥。道路起点桩号K14+415,终点桩号K23+750,全长约9.33公里。横断面结构形式为三幅路。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交通工程、绿化工工程等。 2.4资金来源:养路费及贷款。 2.5投标周期:自发售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 3、招标范围: (1)初步设计(2)施工招标配合(3)施工图设计(4)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3)项的审查汇报、现场踏勘、开工后的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内容,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服务内容)。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 6、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4月22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8、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址: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联系人:陈小宇,联系电话:010-60293743。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招 标 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联 系 人:毕可为 胡永立 联系电话:010-66025588转202、280 传 真:010-660262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康路甲5号 联 系 人:陈小宇 联 系 电 话: (010)60293743 传 真: (010)6029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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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9]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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