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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房山检察院附属用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山检察院附属用房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1.2建设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1.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房山检察院附属用房改扩建工程,原工程为3层砌体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54.44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工程为原楼扩建及新接4层。其中改建面积为546.29平方米,新建面积为908.15平方米。 1.4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招标 1.5工程实施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4号 1.6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2.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2.6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8资质要求: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04月09日~2009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节假日休息)。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均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报名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3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楼304室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直接发售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李小川、何术朋 联系电话: 89368847 传真:8936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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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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