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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南雁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已由北京市路政局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2009年工程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为该项目的施工发布招标公告,诚邀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南雁路(K46+000-K51+600)预防性养护工程:本次工程起点为K46+000,终点为K51+600,全长5.6公里。道路等级为山岭重丘三级公路。沿线路面状况良好,仅局部有轻微的病害,病害主要以横缝、轻微的网裂等,为防止道路病害的继续发生和发展,主要采用改性稀浆封层作为道路预防性养护方法。 本次工程划为一个施工标段,预计施工工期为1个月。 二、资格要求 须具有改性稀浆封层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微表处或改性稀浆封层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单独完成微表处、改性稀浆封层单项或两项合计施工累计50公里及以上,且附施工合同、工程交(竣)工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3、本公告自2009年3月26日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公告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休息),2009年4月3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发售招标文件。参加报名单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专用本每标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过时不售。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系人:邵莎莎、李建华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62 邮 编:1023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晓玲 电 话:(010)60293743 传 真:(010)60293743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758
门头沟公路分局 2009.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