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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东校区雨水回收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名称: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东校区雨水回收工程 二、招标编号:BJJF-2008-555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本项目政府采购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1,128,800.00)。 四、招标内容: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雨水回收工程雨水蓄水池的施工建设。 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10月16日下午13:30-14:00。 九、开标时间:2008年10月16日下午14:00。 十、开(投)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15日, 9:30-16:00(节假日除外)。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十四、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双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十五、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报价部分30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90号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帐 号:0200000519006798276 电 话:67169727 传 真:67177764 联 系 人:严歆 日 期:200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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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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