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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声屏障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本项目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声环境敏感点的声屏障安装工程施工,位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四元桥—大山子桥段,分别为高家园小区、大山子小区、荧屏里小区。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声屏障安装施工合同段(SPZ1)。工程内容下表: 合同段编号 长度(m) 工程内容及资质要求 SPZ1 1660 工程内容:高速公路声屏障安装施工 资质要求: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了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资质要求、具有声屏障安装工程施工经验、业绩良好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9月12日至2008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号(铭万信息)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不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请投标人在下述日期前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9月22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地点: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天竺收费站西侧办公楼3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 6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SPZ1合同段:人民币20万元。 招 标 人: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路2号 邮 编:100015 联 系 人:王亚军 电 话:(010)847043780 传 真:(010)84703709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号中纺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010)51656899-823 传 真:(010)64921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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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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