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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NSHQY-2008-JL01) 海淀区南沙河重点河道清淤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二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南沙河稻香湖闸至昌平交汇处老牛湾段:南沙河整治河道10Km,清理垃圾9600m3,清理荒草96000m2。 (二)周家港排水沟自周家港桥至西马坊段:周家港排水沟整治河道9.54 Km,清理垃圾7327m3,清理淤泥14653m3,清理荒草73267m2. (三)东埠头排水沟自白家疃排洪沟至西马坊:东埠头排水沟整治河道5Km,清理垃圾3840 m3,清理淤泥7680 m3,清理荒草38400 m2. (四)宏丰渠排水沟自温泉山洪沟至崔家窑:宏丰渠排水沟整治河道7.6 Km,清理垃圾5837m3,清理淤泥11674 m3,清理荒草58368 m2。 2、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含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个月。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08年8月26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18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8年9月2日,上午9:30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二所院内。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8年9月19日组织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二所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10-824709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18室 联系人:张勇、赵松岩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
2008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