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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房山区长阳镇小清河土地治理项目之机电井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长阳镇小清河土地治理项目之机电井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长阳镇小清河土地治理项目之机电井工程施工招标 1.3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 1.4招标内容:打机井26眼。 1.5工程实施地点:长阳镇朱岗子、闫仙垡、葫芦垡、保合庄。 1.6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7具有凿井工程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8拟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投标报名与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6月24日至2008年6月30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 3.2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审查。 拟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件。 (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 3.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号401房间 3.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册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另行发售) 3.5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证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复印件的清晰情况、盖章情况、份数情况进行审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的电话、传真、网络形式的报名。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地 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号401房间 联 系 人:孙海潮 联系电话:89369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