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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房山区韩村河镇中心区路网改造工程Ⅰ标-岳李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岳李路:西起房易路,东至西东村村东,全长6153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具体断面形式为:机动车道宽16米,两侧机非隔离带各宽2.5米,非机动车道各宽4米,人行道各宽3.5米,绿化带各宽2米。本标段含一个桥梁,该桥全长约45.04米,宽约40米,分三跨,跨径分部为12.98米、13米、12.98米。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基础为扩大基础。含电力、燃气等市政综合管线工程。 2.1招标范围为: 图纸范围内Ⅰ标段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为:房山区韩村河镇镇区; 2.3立项文号为:房发改[2007]1718号; 2.4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和业绩。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06月16日9时00分至 2008 年06月20日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ISO9000认证证书;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经办人及资质资料均需复印件三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农科大厦A座11层报名。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8、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9、其他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房山区韩村河镇镇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电话:010-51502178-0 传 真:010-51502178-0 联 系 人:张旭鹏 手机:1342630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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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房发改[2007]1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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