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委托,对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更换高效照明产品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评审,每一个标段择优选定一家施工单位。 一、 招标人: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更换高效照明产品项目施工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在北京市18个区县289家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更换各种类型、不同规格的高效照明光源约11.3万只;各种类型、不同规格的电子镇流器约3.3万只;各种类型高光效灯具约0.71万套(含配套电子镇流器);以及灯头、灯脚、照明开关、导线、线槽等易损件和安装材料。其中一期完成供货安装32家,本次招标为二期257家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更换照明产品的施工总承包。 根据项目特点,将257家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更换高效照明产品项目按照工作量基本平均分为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Ⅰ标段:延庆县、门头沟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Ⅱ标段: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顺义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Ⅲ标段:海淀区、昌平区、房山区、石景山区、北京市儿童福利院。 Ⅳ标段:通州区、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四、 每一标段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年检合格; 2、在北京设有常驻办事处;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本项目每一标段择优选择不超过7家(含)单位进行投标,超过7家单位投标的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未超过7家(含)单位投标的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标段将重新招标。 六、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投标申请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授权); 6、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使用中文,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原件在报名时提供备查。 八、 招标文件预计发售时间:2008年5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与发售地点将另行通知。 九、 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 2008年4月29日-5月6日,9:00-11:00 14:00-16:00 报名及递交报名材料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506 注:报名前请先与项目联系人电话咨询。 十、 联系人:吴菲 联系电话:66415588-0713、13910417713(9-17点有效) E-mail:wufei@becc.com.cn 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4月29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更换高效照明产品项目施工 投标申请书 致: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我公司作为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更换高效照明产品项目施工第 标段投标申请人,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报名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地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段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本段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
| 批复文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