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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房山区窦店镇污水处理总厂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处理能力3000吨/天,工程占地面积0.0679公顷。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19.4公里,再生水回用管网总长度14.2公里。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膜池2座;膜恢复清洗池1座;格栅及配水井1座;回流泵井1座;清水池1座;操作间1座;回用泵房1座等。配套建设再生水调蓄池11座。 2.1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的设计 2.2 建设地点为:房山区窦店镇 2.3立项文号为:京发改[2008]307号 2.4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历和业绩。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03月25日9时00分至 2008 年03月31日16时00分(不含节假日),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经办人及资质资料均需三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4室处报名。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8、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9、其他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房山区窦店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电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847 联 系 人:李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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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8]3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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