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山区林果科技服务中心拟建的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京发改【2007】1489号”文件 批复建设。 受房山区林果科技服务中心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施工的公开招标工作。现发布如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4日—2007年12月28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项目名称: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1室(房山区法院东侧办公楼三层301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房山区大安山、燕山、南窑、蒲洼、史家营、大石窝、佛子庄、长沟、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ebei、周口店、青龙湖、韩村河、十渡等13个乡镇。 2、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建设总面积5200亩,治理废弃矿山核心区3100亩。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配套设施。其中工程措施包括土地平整及客土整理、挡土墙、挂网、植生袋等材料购置等;植物措施包括栽植穴、苗木和种子、栽植、幼林养护等。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3、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 四、报名条件: 本工程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审查内容如下: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经办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两份。 4、投标单位需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 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客户回执等有效证明材料。)各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 1、本工程施工招标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晓宇、任丽娜 电话及传真:010-89368642 邮件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01室 邮政编码:102488
|
|
|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7】1489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