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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林果科技服务中心的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京发改【2007】1489号”文件批复建设。 受北京市房山区林果科技服务中心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勘察、设计的公开招标工作。现发布如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2007年10月16日9:00至16:00(周六、日除外) 项目名称:房山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房山区法院东侧办公楼三层301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房山区大安山、燕山、南窖、蒲洼、史家营、大石窝、佛子庄、长沟、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ebei、周口店、青龙湖、韩村河、十渡等13个乡镇。 2、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面积5200亩,其中废弃矿山核心区治理3100亩,爆破治理区2100亩。 二、招标内容: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历和业绩。 四、报名条件: 本工程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审查内容如下: 1、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两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要求: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证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经办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两份。 4、投标单位需具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历和业绩。 要求:提供具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历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两套。 五、其他 1、本工程勘察、设计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晓宇、任丽娜 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847 邮件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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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7】14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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