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24,来源:贡献造价学会 www.gxzjxh.cn ,作者: 工程造价中对于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是否还可以计取施工配合费? 对于这种情况,应该看施工的工艺是否需要配合。还有施工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一般来讲,如果是塑钢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发包,实际上 是需要做主体的施工单位提供电源、垂直运输等项配合的,这样的情况是应该计取施工配合费的。一般正常的情况,配合费应该是该项工程造价的4%,由建设单位和承做门窗的施工单位各承担2%。工程造价 内容字数:167点击数:2179[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