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索赔(紧扣索赔成立的条件) (1)费用和工期索赔均成立 理由:因为该事件是业主(发包方、甲方)应承担责任或者风险,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应由业主承担,且该工作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2)费用和工期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因为该事件是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事件。 (3)费用索赔均成立,但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该事件是业主(发包方、甲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未超出其总时差。 2、费用索赔的计算 按实际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计算。 列明项:计算人工窝工,按背景取窝工费; 找隐项:注意隐项的索赔,背景描述有施工机械进场了,再发生下列事件比如描述全场大面积停工,人工窝工**工日,其他的没说,也需要注意有机械闲置的索赔。计算机械设备闲置,如果机械设备是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如果是承包人租赁的设备,一般按台班租金计算。如果是业主责任事件且给了现场管理费的费率或费用,需要取进来,统一取规税。注意不可抗力各负其责,不可索赔窝工和闲置。 干新活:人材机管理规定。另外,看背景如果给了措施费取分部分项的百分比,且给的数据(人材机、综合单价)都仅仅包含了分部分项的内容,那么要取措施费;但是,如果给的数据明确备注了措施项目,就不能重复计取措施费。 3、工期索赔:(重点掌握结合网络图或时标网络图,通过计算总时差等参数计算工期索赔,首先要分清责任,然后确定是否超出总时差)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①直接法。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事件(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②比例计算法。 (1)已知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价) (2)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工期×(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价)在此分享伊老师提供的下载期刊扫描件方法,以后用造价信息不求人,百度 “ 祖国建材通 ” 即可下载造价信息扫描件电子版,急需造价信息又没办法拿到的可以先下载用着。 ③网络图分析法。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工期补偿时间的判定: (1)单项工作受影响时,工期补偿时间为:工期受影响的时间-工作总时差 (2)多项工作受影响时,必须重新计算总时差。即分析后续事件必须在前面事件已经发生的基础上(注意,可索赔工期时,仅仅考虑可索赔事件导致工期的变化。) (3)非节奏流水、异步距异节奏流水施工:专业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 ①流水步距K:累加数列、错误相减、取大值。 ②流水工期:T=步距之和+最后施工过程持续时间+间歇-插入 等步距异节奏(加快的异节奏):专业队数大于施工过程数。 ①流水步距K:节拍的最大公约数。 ②流水工期:T=(m+n-1)×K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注意:施工现场的模板、脚手架不属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应该属于施工单位的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的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注:修理损坏的脚手架、模板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4、共同延误 共同延误情况下的工期和(或)费用损失由谁承担,要看谁的责任事件(或风险事件)发生在先,如果是业主的责任事件(或风险事件)发生在先,则共同延误的工期和(或费用损失由业主承担,反之由承包商承担)。 5、窝工和机械闲置 甲方风险事件不补偿现场管理费,责任事件给予适当补偿现场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