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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房山区十渡镇农村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混凝土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厂家。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为: 图纸及招标文件清单中包括的混凝土管及后续服务 2.2 建设地点为:位于房山区十渡镇的八渡村、十渡村、西庄村和北石门村等四个村; 2.3建设规模为:建设污水处理站4座,总污水处理能力680吨/天;全部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33545米; 2.4立项文号为:京发改[2006]1551号 2.5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对上述招标项目须独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提倡联合体、供应商、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7、投标申请人可于2007年 07 月 19日至 2007 年 07 月 25日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00分(周六、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三份,且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8号304室处报名。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按要求编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送至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将公开进行开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8号304室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电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642 联 系 人:何术朋 晋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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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1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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