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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 拟建的房山区十渡镇农村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以下简称“本工程”)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委托,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诚邀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 发布周期:2007年07月17日 至2007年07月23日 项目名称:房山区十渡镇农村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 招标内容:本工程相关配套污水泵设备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7年07月17日 至2007年07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时 (不包括周六、周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地点:建设污水处理站4座,总污水处理能力680吨/天;全部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33545米。
报名条件: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企业;且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含)以上;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核验,并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二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具有税务局出具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二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验,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 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核验,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二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6、提供投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具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二份(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 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提倡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8、其他 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9、无不良记录。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术朋 电话:010-89368642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城市:北京市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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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1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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