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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雾岚山节水增效示范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拟建的房山区雾岚山节水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 项目,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房发改[2007]71号” 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委托,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诚邀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 发布周期:2007年05月09日 至2007年05月15日 项目名称:房山区雾岚山节水增效示范项目 招标内容:本工程管材及配件、电磁阀、变频器及控制柜等材料设备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7年05月09日 至2007年05月15日09:00至16:00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地点:城关街道办事处八十亩地村节水灌溉改造工程386亩,青龙湖镇口头村果树小管出流节水灌溉600亩。
报名条件: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包括:管材及配件的授权委托、电磁阀、变频器及控制柜的授权委托。 3、提供投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具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二份(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其他 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6、无不良记录。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晋春凯 电话:010-89368847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城市:北京市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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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房发改[2007]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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