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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六环路是一条联系北京市郊区新城镇和疏导市际过境交通的高速公路,同时又是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一部分。规划六环路路线全长约190公里,目前六环路已建成通车或正在建设中的约151公里。本次招标为西六环(良乡~寨口段)公路工程施工(3#~15#标段),道路全长36.809公里。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内贷款、交通部补助及业主自筹。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3#~15#标段的实施、完工及缺陷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西六环路招标分为南段(3#~8#标段)、北段(9#~15#标段)。 西六环路南段起点接现况大件路立交、终点与西六环路控制性工程—北京市六环路(良乡—寨口段)公路工程(卧龙岗隧道及108国道立交)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起点K17+762相接,途经房山区及丰台区,对应西六环路(良乡—寨口段)的起点K0+000至桩号K17+731.39段。包括互通式立交4座、分离式立交16座、通道9座、跨河桥9座。路线长度为17.733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80)Km/h。 西六环北段路起点接西六环路(良乡~门城段)的终点108国道互通立交,终点与北六环(西沙屯~寨口段)的终点军温路立交相接,途经门头沟区、石景山区及海淀区,对应西六环路(良乡—寨口段)的桩号为K19+200至K38+276.42段。包括互通式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12座(其中被交路上跨10座、主路上跨2座)、通道6座、跨河桥4座、人行天桥1座。路线长度为19.076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80)Km/h。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京市六环路(良乡~寨口段)公路工程施工3#~15#标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作内容 工期 3# K0+000-K4+150 4.150 道路、桥梁 12个月 4# K4+150-K7+300 3.150 道路、桥梁 5# K7+300-K10+200 2.900 道路、桥梁 6# K10+200-K13+300 3.100 道路、桥梁 7# K13+300-K17+731.39 4.431 道路、桥梁 8# K12+792.44大灰厂铁路箱涵、K16+365.52 京原铁路分离式立交、京原铁路高架桥 9# K19+200-K23+200 4.000 道路、桥梁 10# K23+200-K25+200 2.000 道路、桥梁 11# K25+200-K27+446.254 2.246 道路、桥梁 12# K27+446.254-K30+300 2.854 道路、桥梁 13# K30+300-K32+600 2.300 道路、桥梁 14# K32+600-K35+300 2.700 道路、桥梁 15# K35+300-终点 2.976 道路、桥梁 注:(1)工作内容均不含沥青混凝土面层中的中、表面层; (2)第6#标段不含大灰厂铁路箱涵、第7#标段不含京原铁路分离式立交; (3)第12#标段中109国道分离式立交桥梁25#(含)~50#(含)墩下部结构、墩柱部分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3. 凡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北京设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近5年内,具有2个大型城市的公路施工经验和2个道路不断交通的施工经验,并且在相关施工经验、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独家或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第11#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上述资质、业绩,成员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可独家或以联合体形式对8#、12#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子公司持有集团(总公司)的乙级及其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可参加资格预审,总公司不能使用子公司的试验检测资质参加资格预审。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5. 投资参股本项目或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相关联机构(单位)均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 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最多可以对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自行调整。
7.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4月16日至4月20日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首先进行电话报名(010-67806169),经确认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在北京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的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房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8.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9日11:00时,潜在投标人应在2007年4月29日11:00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10房间),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9. 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 标 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芳星园二区4号楼 邮 编:100078 电 话:010-84704709 67617799-3057 传 真:010-84704709 67676010 联 系 人:段清乐
招标代理: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 100176 电 话: 010-67806169 传 真: 010-67806597 联 系 人: 吴 宁
招标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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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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