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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监控中心办公综合楼(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拟建的污染监控中心办公综合楼(电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项目,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6]870号” 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 委托,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诚邀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公告发布于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 发布周期:2007年04月03日 至2007年04月09日 项目名称:污染监控中心办公综合楼(电梯工程) 招标内容:本工程电梯设备招标。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报名时间:2007年04月03日至2007年04 月09日09:00至16:00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项目概况: 建筑规模:5856平方米 ,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
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招标。包括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内容。 电梯数量:2台 有机房乘客电梯 电梯参数:载重:1000kg 速度:1.5m/s 层站:6层6站 报名条件: 1、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有机房乘客电梯)C级(含以上)、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验,并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其他 要求: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6、无不良记录。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 代理单位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晋春凯 电话:010-89368847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城市:北京市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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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8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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