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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SL-JL-2006001
1、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区道路网(一期)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资金业已落实。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为:图纸中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2合同段分为:本工程为一个整体标段; 2.3建设地点为:房山区石楼镇镇区; 2.4建设规模为:本工程共包括6条道路,总长度4851米,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 2.5经济性质为:国有; 2.6资金来源为:市政府国定资产投资及区自筹; 2.7施工工期为:17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12月10日,计划完成日期2007年5月30日)。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和业绩。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于2006年 10 月 26 日 9 时至 2006 年 10 月 30 日 16 时,持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各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8号 处获取招标文件(含公休日、节假日)。 注:招标文件只发售给具备承揽本工程相应资质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供招标人核验其是否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不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不予补偿。
9、投标文件按要求编制后,于2006年11 月 20 日 09:00 时以前送至 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将公开进行开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村北 邮政编码: 1024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系电话: 010-89368847 传 真: 010-89368847 联 系 人:晋春凯 赵永环
日期:2006年 10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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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6]17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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