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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灵山路大修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6-04-28
项目单位:北京市路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门头沟区灵山路大修工程工程项目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年度工程计划,北京市路政局作为委托人授权北京市公路局门头沟分局行使建设管理职能,现发布该项目的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诚邀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灵山路位于门头沟区西部清水镇内,是一条重要的旅游线路。灵山路起点为109国道的K106+856,途经双塘涧村、洪水口村、江水河村,与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省的交界,全长17.512公里。该路为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路面宽6.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为20公里/小时) 
二、资格要求
本工程施工标划分为2个合同段。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二级(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且资质复查合格。
三、报名条件
各申请单位须在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5月3日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北京市公路局门头沟分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310室)报名,于2006年5月4日购买招标文件专用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0元/标段,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费用200元,专用本售后不退,施工图纸由招标单位免费提供,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在退还投标担保金前返还该图纸。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次日起5日内有效,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3日(办公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8:30~17:30;5月2日至5月3日9:00~17:00)。
四、购买文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公路局门头沟分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
联系人: 吕杰 、邵莎莎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00
邮 编:102300
批复文号
 
河北
内容字数:1141
点击数: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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