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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建办公室的委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机房工程” 进行招标,我方已于2005年8月19日至2005年8月2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2005年8月24日发售了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定于2005年9月10日; 现经高人民检察院基建办领导研究决定,本工程招标公告延期至2005年9月7日,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参与竞标。 1.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机房工程 2.项目内容:本工程内各种机房。 3.项目要求:提供合理优化的设计方案、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及商务标报价。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质量认证体系:投标人必须取得适用于本工程的相应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项目经理资质:相关专业一级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公告日为发布日起6个日历天即2005年9月2日至2005年9月7日。有意向或准备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投标人须在下列时间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红章)到下列地址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7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6:00)。 10.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同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承诺书及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支票形式):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中水大厦816室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燕华、张钦 联系电话:8806761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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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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