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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项目法人,拟选择优秀的、具有丰富工程招标代理经验的公司,承担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任务。特此邀请符合下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
1.2项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
1.3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5万 ㎡,总投资42亿元人民币,建安投资约20亿元。
1.4开竣工时间: 2004年2月------2006年12月
2、资金来源: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申请人资质和条件
(1)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及
(2)必须具备在中国北京地区合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条件;及
(3)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且年检合格;及
(4)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及
(5)财务状况良好
具体条件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申请人须知:
(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2)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03年12月26日—12月27日9:00—16:00在以下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二层B252室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
联 系 人 : 杨小姐 曹先生
电 话 : 88488004 88488035
传 真 : 88488022
(3)本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4)所有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03年12月29日上午8:30前送达: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二层B252室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逾期抵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人将于2003年 12月30日以前完成资格预审并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6)招标人将邀请7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7)上述地址、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公告。
招标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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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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