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乡永和村等6个县级融资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乡永和村等6个县级融资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以渝国土整备【2012】9号文备案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融资人投资,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规模 (公顷) |
1 | 石柱县万朝乡万康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245.35 |
2 | 石柱县万朝乡万乐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207.45 |
3 | 石柱县六塘乡三坪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335.38 |
4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乡永和村土地整理项目 | 236.55 |
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乡万福村土地整理项目 | 306.77 |
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乡万富村土地整理项目 | 361.35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1年度至今无亏损。
3.3具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项目管理班子,班子任一成员均是公司在册人员有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及身份证明,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5近三年(2009-2011)内承担过二个及以上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业绩,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
3.6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除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23-73378428 电 话:023-6776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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