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工程精装修设计(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工程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310104Q85110019467号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钢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钢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工程精装修设计(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一号。
2.3设计规模及主要内容:内科综合大楼主体工程共十三层(其中第三层为车库),室内精装修设计的面积约为18122.5平方米(不含车库),门诊楼主体工程共六层(其中地下一层为车库,地上五层),室内装修设计面积约为3849.6平方米(不含车库),设计的范围主要包括:内科综合大楼和门诊楼内的门厅、电梯前室、护士站、各公共区域、卫生间、病房及办公室等。
2.4招标范围: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的门厅、电梯前室、各公共区域、卫生间、病房及办公室室内精装修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审查合格的要求;提供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的室内精装修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外地设计企业必须在开标前办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体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钢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一号 地址: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4楼
联系人:黄樨 联系人:周驰
电话: 023-68842519 电话: 023-68846192
传真: 传真: 023-688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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