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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石柱县大歇镇双笕至龙王农村公路新建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大歇镇双笕至龙王农村公路新建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2〕3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交委村通畅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大歇镇龙王村境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公路全长6.08km,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2年公路重点项目及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的通知》技术标准中明确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该工程共分为两个合同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双笕石坝至中嘴全长约3.168km;二标段为中嘴至背几沟全长约2.462km

3.投标人资质、业绩及其它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至少有一个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他要求:投标人有能力协调好施工沿线村组关系,以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2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便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情况不明而拒绝履约。

3.3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2日2012年7月18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外地入渝企业须同时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或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下载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为收到。

回复传真:023-73378907; 电子邮箱:312665108@qq.com。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szcxjw.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万成

联 系 电 话:13594961199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向森平

联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手 机:13452260234  13512303435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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