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文化艺术中心大修工程(舞台音响、灯光及舞台机械系统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区文化艺术中心大修工程已由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2011]735号、南发改[2012]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岸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南岸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舞台音响、灯光及舞台机械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南岸区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为:舞台音响、灯光及舞台机械系统改造等;计划投资约600万元。
工程地点: 南岸区文化艺术中心;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与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有6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剧院、音乐厅、艺术中心等)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前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凡被各级行政部门列为不良行为的,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本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网址www.project-and-bidding.cq.cn)”、“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岸区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杨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023-62833351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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