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精神病医院综合业务楼新改扩建工程消防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精神病医院综合业务楼新改扩建工程消防施工已由合川发改发[200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合川区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和本级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14704.29平方米。
(2)计划工期:日历天。
(3)项目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
2.2招标范围:
本次建设施工范围为: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通风系统等(详见施工设计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2 年 6 月 10 日17时00分(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beijing 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 6 月 28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为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川区精神病医院
地 址:合川区三庙镇
联 系 人: 袁科长
电 话: 13883398699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1幢3-5-2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023-61819578
北京点击数: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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